中天师资建设及管理
1、师资建设指导原则
坚持顶级名师与自有名师相结合的原则。经过多年的探索,中天业已形成一套全新的教学师资模式,其结合了两类名师的各自优势,实现了取长补短,回避了单纯的顶级名师和单纯的自有名师的不足及缺陷。
2、师资建设的三个梯队
第一梯队:顶级名师。如阮其林、李仁玉、隋鹏生、张树义、卫跃宁等,业已形成了2支稳定的队伍。他们均是司法考试各部门法的领衔人物,是中天教学的灵魂所在。他们理论功底深厚,司考经验极其丰富,社会知名度及认可度高。
第二梯队:自有名师。如罗翔、李宏勃、纪格非等,业已形成了3支稳定的队伍,其均来自北京知名高校法学院,具有教授、副教授、讲师职称,司法考试授课经验三年以上。是中天学校授课的骨干力量,他们司考经验丰富,富有极强的司考教学研发能力,授课重点突出,风格幽默而富有激情,与学生可以进行充分的交流,深受学员的欢迎。
第三梯队:博士团队。业已形成了2支稳定的队伍。他们主要从事司法考试的教学研发工作,负责各班次的答疑工作,负责网络及书面的答疑工作,负责部分报告会、公开课的工作,负责一小部分课程的讲授等。
3、授课教师聘用条件
被聘用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:
(1)对国家司法考试具有较深的研究,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。
(2)在聘期内能够保证有足够的在校工作时间,接受学校的管理及培训。
(3)师资为北京知名高校法学院的讲师、副教授及教授。
(4)从事司法考试3年以上的实践经验,要求深刻了解考试范围,考试重点突出,授课幽默富有激情,可以与学生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。
4、聘任程序
(1)先审核其是否符合聘用条件;
(2)进行业务培训,主要包括:司考学员需求及特点,司法考试相关知识及发展趋势,讲课风格的要求等培训内容;
(3)进行试讲,教务部门听课并录音;
(4)教务部门组织评议审核合格后,双方签订聘用协议。
5、聘用管理
(1)聘用教师统一纳入学校师资队伍管理,日常管理由学校教务处负责。
(2)聘用教师要遵守聘用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,认真履行教师的各项义务和责任。
(3)聘用教师要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“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”及定期参加业务培训,以提高聘用教师在司考培训方面的能力。
(4)对未履行职责,完不成教学任务,达不到教学要求的外聘教师,可按协议规定予以解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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